德宏:滚动式重点督办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

发布时间:2017-05-03 07:29:33   来源:德宏州纪委

德宏州纪委紧盯扶贫领域,加大对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的督办力度,提升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办理质量和效率。截至今年4月,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45件,办结42件,转立案6件。

重点“筛”查,限期办结。州纪委信访部门突出重点领域、盯住重点对象,及时召开室务会集体讨论,重点对反映扶贫领域信访举报进行筛查,分类摘要,提出拟办意见报分管领导签批后,列入限期交办重点件,并记入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专用管理台账。管理台账中详细记录信访件条形编码、被反映人信息、反映问题摘要、是否重复件或集体访、办结期限、承办部门以及当前办理状态等信息。同时,州纪委信访部门每月底前对全州各县市、乡镇自收的涉嫌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进行统计汇总,一并记入管理台账统一管理。对反映内容简单、涉嫌人员较少的问题线索,原则上1个月内办结;对反映内容重大复杂的问题线索,原则上在2个月内办结;对反映问题线索复杂特殊,经承办单位申请,交办单位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滚动“督”办,传导压力。德宏州纪委每月底对照管理台账,对未办结的扶贫领域信访件采取电话、传真、发函等方式,逐件进行“催办”,动态掌握信访件办理情况,严格按照建账、对账、查账、销账、交账“五帐工作法”,对照管理台账,实行“挂账销号”。当月未办结的信访件,滚入下月的“催办”目录。信访部门按月将信访件办理情况向委局主要领导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汇报,确保领导对办理进度及时全面的了解。通过“催办”传导压力,督促县乡两级纪委对涉嫌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开展重点查办。对群众反映强烈或具有典型性问题线索,由领导班子成员挂牌督办、包案化解,推动落实。

把关“审”核,压实责任。对扶贫领域涉嫌违纪的信访举报反映问题进行全面调查,认真对承办单位报送办理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处理恰当。审核过关的,将办理结果及时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并做好台账销号清零。审核认为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视情况要求补办或者重办。对责任不落实、推进信访举报查办工作不力、办理上级督办件不及时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从严处理。(李映杰 王卫东 董书寿 夏 昀)